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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业公司化改革加剧

2004/04/19《经济观察报》 漏丹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传媒行业是中国的朝阳产业。  1993年以来的十年,中国广播影视业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3%,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速度。从1992年到2002年,广播影视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0.27%增长到0.5%。目前,中国传媒市场的规模现在已经超过180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了烟草业,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

从去年开始,主管部门逐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确定了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分别包括广电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电影集团,也包括一些综合性试点地区。文化体制改革最终是为了壮大中国的文化产业,希望以新的动力推动这个行业。
2004年被广电总局确定为“产业发展年”,广播影视将会有“四个开放”——向广播影视系统内部开放;向广播影视系统外部开放;向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开放;向外资开放。这表明政府不再把广播影视单位控制在事业单位的范围里。
受这些利好政策的促进,一系列中外传媒企业的合作与合资开始频繁上演。
从今年年初开始,上海文广集团已经与韩国CJ集团、环球音乐、维亚康姆等境外商业巨头组建了合资公司,并且已经与DISCOVERY电视制作公司进行了数次协商。
  美国TV-Guaid电视制作公司目前也在和中央电视台进行协商,内容是在中国成立一个专门的TV-guaid频道以及筹办一份相关杂志。TV-guaid在世界上共有285个版本的频道资源,每个版本年收入是10亿美元。
  中央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和中广集团报刊中心与美国新闻集团、中广集团报刊中心与美国数据集团,正在积极探索组建合资公司的事宜。
改革为中国的传媒企业带来了活力,同时财政拨款也在逐年减少。从1983年到2002年,全国广电系统财政拨款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从几乎是100%下降到了15%以下。

除了广电领域的改革,新闻出版、出版社等其他文化领域的改革也在进行之中。2003年6月到2004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确定了在9个省市、35个宣传文化单位进行试点改革,鼓励体制创新。4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决定进行出版体制改革,除人民出版社以外的所有出版社都将转型为经营型企业单位。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4年12月1日以后,中国将对外资开放全国各地所有图书零售市场,外资在国内发行领域不受任何限制。这意味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很可能受到外来资本的渗透。
关系到图书选题、编辑等上游出版领域,民营资本甚至包括其他行业的国有资金现在都不准进入。不过零售发行等环节的逐步放开,肯定会影响出版业的内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