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金覆盖率仅为25%
2004/06/08南方网
到2040年,中国老人总数将达到3.97亿,超过目前法、德、意、日、英的人口总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未能在企业界引起太大反响,反而让学术界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争论再度升级。
养老金制度分为“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完全积累制”三种模式。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的中国城镇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度,该制度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人口年龄结构相适应。
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单一的现收现付体系弊端和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养老金需求越来越大,供给增长却十分有限,一些企业不堪重负;目前正在东北三省试点的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实行的是部分积累制。
中国并没有为老龄化浪潮做好准备。目前,中国实行的养老金制度仅覆盖了全部劳动力的2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占15%,公务员系统占3%,农村系统占7%。
1997年,中国首次明确提出要将私营企业的员工包括到基本养老保险中,但在扩大覆盖面时却遇到了抵制。政府在说服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加入新养老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因为如果这些企业不参加,政府可以收回营业许可。但总体而言,截至2002年,私营企业的覆盖面仅有6%。
私营企业抵制加入养老金体系,是因为他们缴纳的钱大多都用来支付国有企业的养老金债务,中国省市级社会保障部门定期拿这些款项去弥补现收现付制养老体系的赤字。这使得私营企业,甚至国有企业逃避缴费的现象四处泛滥,个人账户“空账”情况严重。
专家建议中国采取三步走的战略: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保护底层,使每位老人都免于贫困;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本必须社会化;建立一个资金做实的、独立管理的个人账户制度。